返回

2021年02月10日

利剑高悬强监督 激浊扬清树新风 为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者: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来源:共产党人3期微站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直面大考,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 践行“两个维护”

  “两个维护”是党的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

  一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下思考谋划,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守好“三条生命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939个。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开展违建别墅、“挖湖造景”、冒名顶替上大学、盲目合村并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加强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020年1月2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会后,自治区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传达,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抗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担起监督保障的重要职责,坚决落实精准防控之策、织密科学防控之网、压实全面防控之责。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自治区纪委监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连续下发3个加强监督的通知,选派精兵强将全程参与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一年来,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先后对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分配使用、严格小区管理、有序复产复工等实施监督,对防疫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置,共问责处理防疫责任落实不力党员、干部781人;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监督检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利剑反腐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离不开铁纪护航。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一经发现严查不贷。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别于6月、9月召开2次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担当作为,形成上下联动抓工作的格局;加强区市县乡村五级联动,一级带着一级干,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强化左右衔接,要聚焦主责主业,严防扶贫资金跑冒滴漏、扶贫政策落地走偏、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

  2020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推动线索清零、问题清零。三年来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30起,处理14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5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有力保障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扫黑必“打伞”,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才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自治区纪委监委集中优势兵力加强重点案件攻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8+1”案件(线索)和209件督办件、1807件一般问题转办件以及全国扫黑办交办的直查直办55件线索全部办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全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08件,处理10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3人(其中区管干部29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其中区管干部5人),取得了“打伞破网”的重大战果。


锲而不舍 根治“四风”顽疾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社区干部每天都要填报十几种表格,内容都大同小异。”针对基层反应强烈的材料抗疫、填表抗疫等问题,银川市纪委监委派出检查组直奔基层一线,明察暗访,督促有关部门整改,把基层干部从数据统计工作中解放出来,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四风”问题是党和人民的大敌,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大敌,必须坚决予以整治。扫除作风之弊,根治“四风”顽疾,唯有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一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既聚焦树倒根在、禁而未绝的老问题,又盯住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严处,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6人,对24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向基层摊派任务、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为基层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有令不行、瞒报漏报等行为严查快处,督促市县党委、政府加强统筹,减少重复统计事项,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全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8起,处理1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


压实责任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够深入,‘四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围绕中心工作建言献策质量不高。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对一些重要事项监管不够有力。”

  2020年11月上旬,6个巡视组分别向自治区第九轮巡视的12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第九轮巡视的12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巡视谈话,进一步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巡察是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为了做好巡视整改,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促进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融合贯通,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地落细,有效提高巡视整改成效和成果运用质量。围绕巡视整改“谁来抓”“抓什么”等问题,2020年3月,自治区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巡视整改的分工,完善了巡视整改的机制,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

  一年来,完成3轮对32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的常规巡视,同步检查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共发现“四个落实”方面问题1220个,移交问题线索56件,提交专题报告8份,十二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全覆盖完成率达到82.1%。对9个县(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扶贫领域问题229个。制定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巡视发现问题“四个责任”清单,对自治区党委前八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对9个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全区共完成对403个部门(单位)常规巡察,延伸巡察村(社区)937个,加强巡视巡查联动形成新格局。


严管厚爱结合 激励约束并重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督促各级党组织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46个,处理317人,给予党纪处分57人。出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打通各类监督内在联系,实现同向发力。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197人次,回复组织部门党风廉政意见7.6万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72人次。

  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2885人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机制。2020年,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就对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作出部署。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建立科学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工作,列入当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证明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为做好这项工作做出了具体规范。同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和完善与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驻在部门的党组(党委)开展澄清证明工作公告制度,同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积极建立衔接配合以及诬告陷害线索的移送机制。2020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38名受到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充分发挥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作用。


贯通融合 一体推进“三不”

  2020年,自治区纪委始终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以最坚决的态度去存量、遏增量,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209件、立案2125件、处分2305人,其中厅局级32人,县处级177人。严肃查处了王俭、尹全洲、徐光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1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33人主动交代问题。深入开展“天网2020”行动,追回外逃职务犯罪人员1名。“看着他们偷煤,整整10天时间,当时我们是不是真瞎了,是眼睛瞎了还是心瞎了……”“组织就是树干,干部就是叶子,我就像从树上掉落的叶子……”2020年3月,在“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期间,党员干部通过传阅落马官员们的《忏悔录》,主动以案为鉴、自警自醒。

  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扫黑除恶警示教育片《染黑的权力》,编发区管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忏悔警示录》,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2.6万名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提请自治区党委出台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制定查办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三会两书两报告”工作办法和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暂行办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30份,推进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2021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以坚韧意志和坚定决心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谱写美丽新宁夏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胡亦茹     编辑:胡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