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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6日

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督察的神圣使命
作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 来源:共产党人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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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研究中宁区划图,布置督查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工作安排部署,负责固原和中卫两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督察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督察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属地责任。

  纵深督察,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省级督察重心纵深开展到市、县(市、区)、乡(镇),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使“党政同责”落实到位。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紧盯考核关键,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责任考核,通过督查工作“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五步工作法,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形成全力治污攻坚的制度氛围和刚性约束。

  加强督察,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念,为美丽新宁夏建设注入不竭精神动力。良好的生态环境关系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家庭,人人受益,需要人人参与。针对被督察地仍有一些地方、部门、社会公众存在认识缺失、责任落实不清、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通过加强督察,引导广大干部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新思想的深邃历史观、科学自然观,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提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引导社会各界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专项督察,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绿色富民、绿色惠民。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通过水、气、渣等专项督察,使督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对固原五河流域治理,按照“源头管控、流域治理、岸上岸下”的治理规划来实施;对中卫、中宁工业园区,按照“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的发展思路,积极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使对流域、空域、自然生态环境有影响和破坏的污染物大幅降下来,生态保护质量明显好上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精准督察,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精准督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促地方集中力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推进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提醒、核查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加码,分步推进不折腾,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严格督察,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作为督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和顶层设计层面加以改正,消除环境监管的盲区盲点。通过督察,强化政绩考核的新导向,注重在重大部署、重大事件中考察干部的政治表现、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将环境改善情况与干部考核挂钩,实现环境管理转型。坚持把对责任主体的明责、履责、追责作为督察内容的主线,维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权威,使生态环保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从而保证中央的决策、制度在地方得到真正落实。强化排污企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督促做好源头预防、全过程监管,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推动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通过经济激励,鼓励企业成为绿色先行者。推动地方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提升公民生态环保素养,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G

  责任编辑:谢 斌


 

责任编辑:胡亦茹     编辑:胡亦茹